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5篇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5篇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1—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5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5篇

篇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mdash; 1 —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能力作风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落实《XX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XX 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创一流”2022 年攻坚工作方案》有关部署要求,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更好地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结合市场监管职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贯彻落实《XX 省 2022 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牢牢把握市委提出的“一三六五”目标要求,锚定建设全省一流营商环境目标,集聚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智慧力量,改革创新、跳起摸高、争先晋位,当好企业“服务员”,积极践行亲清政商关系,“高标准、快节奏、创一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实现“投资争过山海关,兴业首选 XX”,助推 XX 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重点任务及具体落实措施 (一)提升企业开办和注销便利度。持续优化企业开办

  — 2 — (注销)流程,压减环节、材料、时间和费用,推进“企业开办一件事”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实施市场监管领域企业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联动注销,探索实行歇业制度。

 具体措施:

 1.印发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意见,将企业登记注册、公章刻制、社保登记、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等开办事项整合为一个环节办理,办理时间压缩至 0.5 个工作日以内。

 2.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窗通办”,申请人“一窗”领取企业开办全部材料,推动各政务大厅免费邮寄办结的全部材料。

 3.做好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事项与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的对接工作,完成新增采集事项和数据标准梳理,明确信息化改造任务。

 4.推行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借鉴试点地区经验,统一企业开办数据共享标准,完善操作指南,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

 5.依托 XX 政务服务网,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实现在开办各环节对市场主体统一身份认证,并按照省局的部署逐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范围。

 6.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四种改革模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在全市范围内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

  — 3 — 7.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指导各登记机关进一步落实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推进放宽住所登记条件。

 8.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持续优化注销流程,降低退出成本,全面实施简易注销登记,加强与税务等部门业务协同配合,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注销登记服务。

 9.探索完善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制度,细化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管理的具体措施,强化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增强歇业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牵头领导:孙健;责任领导:程前明;牵头科室:注册科;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室,信息中心)

 (二)提升市场监管质效和水平。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及时开展部门联查。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结合。

 具体措施:

 1.组织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制定全市统筹实施部门联查计划,组织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制定本级联查计划,将计划录入 XX 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并按照要求进行备案。

 2.按计划实施联查,不定期进行通报,督促各成员单位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对下督导责任,督促本系统各级部门及时完成各工作环节,使全市部门联查工作在年底前形成完整闭环。

  — 4 — 3.贯彻落实《XX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信息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方案》,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开展企业信用信息风险分类管理工作。

 4.全面归集企业信用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及时归集市场监管部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用信息。

 5.实现企业信用风险自动分类。将全省企业自动分类为A(信用风险低)、B(信用风险一般)、C(信用风险较高)、D(信用风险高)四个等级,并参照省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分类结果自动调整企业信用风险类别。

 6.实现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融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将分类结果全量推送到 XX 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分类结果合理安排抽查计划和比例、频次。

 (牵头领导:孙健;责任领导:尹忠林;牵头科室:信用监管科;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三)提升获得用水用气用热服务质效。及时共享企业开办用水、用气、用热需求信息,方便供水、供气、供热企业提前启动服务。

 具体措施:

 负责配合提供用水、用气、用热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基本信息,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通过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相关政务信息资源实现共享,信息需求方通过该平台获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公示的市场主体登记注

  — 5 — 册基本信息,为供水、供气、供热企业提前启动提供便利服务。

 (牵头领导:孙健;责任领导:程前明;牵头科室:注册科、价监科)

 (四)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质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保护、纠纷解决和维权援助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转化运用效益。

 具体措施:

 1.加强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推进知识产权转化和转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实施。

 2.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布局。

 3.促进银行保险机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

 4.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5.开展重点领域商标权、专利权保护专项行动,打击商标违法、专利侵权等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与罚金刑制度,提高侵权违法成本。

 6.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民事、刑事审判“三合一”等机制改革,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落实在线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一站式”办理。

 7.建立跨部门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有效衔接。

  — 6 — 8.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发挥中国(XX)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健全知识产权快维权援助体系,开展集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加强对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等创业创新基地的维权援助。

 (牵头领导:孙健;责任领导:尹忠林;牵头科室:知识产权科,执法支队)

 (五)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口岸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规范公示口岸收费清单,加大收费监督检查力度。

 具体措施:

 1.加强口岸领域收费行为监管。

 2.开展口岸领域收费检查,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落实优惠减免政策等各种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牵头领导:孙健;责任领导:尹忠林;牵头科室:价监科)

 (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落实各类政务专网向省电子政务外网融合。推进数据按需共享、电子证照应用和互通互认、电子印章应用全覆盖。加强市场监管权责清单标准化管理。

 具体措施:

 1.按照牵头部门有关要求,开展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等相关工作,依托市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数据挂接和共享应用工作。

 2.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统一全市市场

  — 7 — 监管“一网通办”“一网协同”政务服务标准,认真落实《XX省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行动方案》,统一业务规则和办理标准,推动建立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贯彻落实《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XX 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实现市县两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落实高频事项“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3.按照牵头部门有关要求及《XX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实施方案》,落实我局电子证照的目录梳理、汇聚、应用等工作,推动实现市县两级电子印章应用全覆盖。

 4.积极引导办事人在 XX 政务服务网、“全省事”APP、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手机短信、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主动评价。及时反馈牵头部门公布的差评结果通报。对差评及时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实名差评整改率达 100%。

 5.按照牵头部门要求,开展权责清单认领、梳理、规范调整工作,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权责清单标准化管理。

 (牵头领导:孙健;责任领导:程前明;牵头科室:注册科、法制科;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七)提升包容普惠创新水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完成重污染天气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 6 个标志性战役中年度环境质量改善指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年”活动。

 具体措施:

  — 8 — 1.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组织全市开展民用散煤、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配合相关部门对黑加油站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对商品煤、车用成品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实施监督管理,按职责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行为。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等行为。并及时公示相关市场主体失信信息,为部门间实施联合惩戒提供参考。

 2.创新宣传形式,采取短视频、图文等多种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渠道,主动加强与主要媒体的合作,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人民群众知晓度。丰富宣传内容,以“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年”活动为主线,聚焦营商环境政策,根据相关科室提供的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特色案例与经验做法、工作新举措和新成效,及时组织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牵头领导:孙健;责任领导:刘利;牵头科室:质量监督科、生产资料科、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各县局、分局)

 (八)提升守信践诺水平。建立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常态化政务诚信承诺公开公示和合同履约跟踪管理机制。

 具体措施:

 1.抓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抓民主决策,坚持将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

  — 9 — 序。抓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抓勤政高效,围绕“放管服”改革,切实落实“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信用承诺制”“一网通办”等利企惠民政策。抓守信践诺,坚持将破坏营商环境、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问题作为治理重点,着力整治、坚决杜绝出现“新官不理旧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2.对照权责清单,通过信用中国(XX)网站设立政务承诺专栏,公示信用承诺书,按照“共建诚信龙江我承诺”活动要求,签订发布信用承诺,向社会重点推介并接受监督。做好采购合同管理,采购需求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法规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查,财务部门负责采购合同公告、电子备案,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合同签订双方履行合同签订文体责任,做好合同执行和跟踪管理。

 3.按照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精神文明办《关于印发<“诚信龙江进市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大诚信经营宣传力度,增强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依法合规意识。一是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制定文明诚信经营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诚信守法经营活动,提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增强经营者经营自律意识。二是加强行政指导,通过实地检查、约谈、警示等方式,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践信守诺,落实法定要求,依法合规经营。三是开展相关普法宣传,利用市场内公告栏、电子屏幕、广播、橱窗等形式,宣传市场主体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宣传推广诚信经营典型实例,营造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 10 — 4.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范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前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等信用修复工作。

 5.共享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法定代表人吊销“黑名单”等信息,为部门间实践失信联合惩戒提供参考。

 (牵头领导:孙健;责任领导:尹忠林;牵头科室:办公室、信用监管科、网监科;责任科室:各相关科室)

 (九)劳动力市场监管。在企业招聘、用工、解聘等环节的监管政策,以及提供就业服务、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多渠道促进就业。

 具体措施:

 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公安部门扎实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

 (牵头领导:孙健;责任领导:尹忠林;责任科室:信用监管科)

 (十)执行合同。在企业解决商业纠纷,所涉及的立案便利度、审判效率、执行效率、执行成本等在技术上给予支持配合。

 具体措施:

 配合法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和 XX 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市场主体住所信息共享,提高诉讼文书送达效率。

 (牵头领导:孙健;责任领导:程前明;责任科室:注

  — 11 — 册科)

 三、保障措施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 5 个工作组,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工作协调和督促落实。各科室(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及早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有序有效落实。牵头科室要切实负担起牵头责任,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目标任务,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时...

篇二: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2022 年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 722 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市委“七项突破”重点工作任务和全镇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市场为主体,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亲商护商的人文环境,推动全镇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1.强化政策宣传。全面开展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各级有关营商环境文件的学习,把《条例》等文件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政联席议事内容。要把履行工作职责与营商环境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专题宣讲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全体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对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同时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将上级文件精神转变为政务服务理念,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依法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宣传文化旅游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调查研究岗)

 2.强化服务提升。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政务窗口服务质量,精简办事流程,为企业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各涉企审批、服务部门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严格按照上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全面推行“一站式”办理、“一网通”落实、“最多跑一次”服务,根据实际情况,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明确办理时限。探索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变“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的传统审批模式为“边受理边完善材料”的容缺受理模式,解决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多次跑”的问题,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紧紧围绕全镇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短板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企业

 和群众办事遇到的困难,加强镇内各部门之间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打通内部服务衔接梗阻,打造“门槛低于周边,服务高于周边”营商新环境。(责任单位:便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水务工作岗、供电所、市场监管所、自然资源所等)

 3.理清服务清单。结合全镇各职能部门职责,全面梳理为民办事清单,精简规范办事流程,切实提升办事效率,夯实营商工作基础。对招商引资入住企业,围绕项目申报审批的各环节,实行“事前介入、特事特办、全程帮办、后续跟踪”的无障碍优质服务。针对重大项目,实行专人负责,从头到尾全过程跟踪,实行“一对一”贴身保姆式服务,实现建设项目从立项至竣工验收阶段代办服务全覆盖,以优质服务赢得投资者认可,最大限度推动项目落地投产,确保企业引得进、留得住、能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便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

 4.畅通沟通渠道。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企业的反映和诉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开展服务工作,公布服务企业热线电话及利用微信群、电子邮箱等便捷沟通联络方式,让企业随时随地反映问题、意见、建议。二是由镇领导

 干部帮包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采取上门走访服务方式,了解企业建设、生产、经营情况和困难,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对收集的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分类、交办,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解决方案或提出解决办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并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后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交办、督办、反馈及跟踪回访制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企业提出的问题、意见、建议和处理结果定期汇总,建档立案,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四是继续开展“政银企座谈”“企呼政应、接诉即办”等政企沟通活动;加强问题跟踪督办,做好问题收集、转办、反馈和督查的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便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

 5.加强政策落实。通过召开政策宣传会、上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服务涉企各项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企业。(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宣传文化旅游办公室)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6.保障企业公平地位。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未列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得对企业设置门槛,各类企业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便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

 7.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以创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为契机,深入开展诚信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打造诚信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向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机构或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对企业违约毁约,不得违约拖欠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司法所、各相关部门、各党总支、各村)

 8.加强社会要素保障。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要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企业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同时优化报装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水务工作岗、供电所、燃气公司、联通公

 司、移动公司等部门)

 9.强化企业创新服务。积极对上争取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特别是规上企业拓展创新空间,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充分发挥企业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

 (三)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10.规范执法检查。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综合执法、联合检查,除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的检查和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等特殊情况外,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的执法行为,每年年初各相关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按有关规定批准后实施。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助推文明执法。对企业初次、轻微的违规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应采取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帮助整改等措施,引导企业依法合规有序经营。变检查为服务,帮助和引导企业建立自我约束的规范经营机制。

 (责任单位:纪委办、生态环境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便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水务工作岗、派出所、市场监

 督所、税务分局、综合执法中队等部门)

 11.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破坏市场经济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强揽工程、阻碍施工、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活动,发生一起打击一起,并对“保护伞”及幕后主使者依法严惩。对项目建设或企业经营过程中与周边村民发生纠纷的,由经济发展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和所在党总支、村根据事实依法进行协调处理,对无理取闹,经教育后仍不改正,对项目建设方或企业造成损失的,纳入扫黑除恶范畴,严厉予以打击(责任单位:纪委办、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各党总支、村)

 12.强化法律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中小企业投资者保护,送法规上门全覆盖,提升企业家及员工法律意识,扩大维护法律法规覆盖面,减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存在违规风险的潜在企业,实行告知公示;对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依法不实施行政强制。(责任单位:司法所、派出所)

 (四)营造亲商护商的人文环境

 13.落实领导干部和营商服务员帮包服务企业制度。领导干

 部要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认真履行帮包企业服务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营商服务员要落实“四个一”工作要求,做好优质“服务员”,承担起沟通桥梁作用。(责任单位:全体领导干部、经济发展办公室)

 14.建立企业落户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招商引资项目引进工作的落实,加强项目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提高项目签约率、履约率、动工率。联席会议由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经发办,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经发办主任担任。主要工作职责:与拟落户项目方洽谈,了解拟落户项目有关情况,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导向,审查项目预期效益,牵头会同各相关单位提出项目引进与否的建议,并提交联席会议审议。全过程跟进企业签约后在开办至投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用好用活“企呼政应、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协调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事项。镇级能解决的及时协调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或超出镇级职权范围的提请上级部门帮助解决。(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等)

 15.扩大社会监督渠道。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部分企业负责人、市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宣传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及相关知识;主动收集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接受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并转交镇纪委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处理;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监督和沟通作用。(责任单位:纪委办、经济发展办公室、统一战线岗)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其他领导干部,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全镇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各村要按照职责要求不断增强责任感,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率,为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积极推广在规范检查、优化服务、转变作风等方面的好经验好方法,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相关营商环境、处处维护营商环境”的工作局面。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检查。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与督查,明察暗访常态化,督查通报常态化,执纪问责精准化;采取现场走访、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方式,严肃查处各单位部门、各村干部干扰、阻挠、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从严处理,全力打造透明、公正、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

篇三: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2022 年全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综合 改革试点 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各项部署要求,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为契机,进一步打造开放、透明、公正、稳定、高效的营商环境,促进各类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激发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活力。根据《xx 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2022 年工作要点》关于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结合 xx区实际,制定实施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 xx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 xx 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地委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以打造新时代优质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抓手,瞄准国内第一方阵水平和疆内先进地(州、市),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落得下、稳得住、发展好,推动 xx 区营商环境进入全疆第一方阵,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为推动喀什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守正创新。充分运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推动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实事求是、敢于先行,越过因循守旧的“大山”,跨过思维定势的“沟壑”,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突破利益固化的籓篱。

 (二)坚持对标对表、奋勇提升。对标对表国内第一方阵水平和疆内先进县(市)建设营商环境,聚焦重点领域,在综合改革试点上实现新突破,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原则一以贯之。

 (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结合国家、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发现的企业全生命周期痛点、於点、堵点、难点问题,靶向攻坚、精准发力,倒逼营商环境提升。

 (四)坚持底线思维、稳步实施。运用改革思维和改革方法创造性抓落实,在风险总体可控前提下,科学把握时序、节奏和步骤,分期分步、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三、主要目标

 通过创新试点,全地区营商环境竞争力跃居全疆前列,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各类要素集聚和配置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化成果,为全疆营商环境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市场环境 1.企业开办方面

 (1)推进放宽市场准入改革(10 月底前完成)。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违反市场准入管理规定的政策文件。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及时修订完善地区、县市(经开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不得实施或变相实施,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其他组织实施,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处理。做到“非禁即入”“清单之外无审批”。

 (2)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10 月底前完成)。全面推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应用,通过建立企业开办专窗,提供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银行开户预约、全流程套餐服务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开办流程。实现全地区企业开办时限由 2021 年 3 个工作日压缩到 2022 年 2个工作日以内。

 (3)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10 月底前完成)。加快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一网通办、一证准营、一码共享”,探索涉企高频证照联办,实现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一次申请、并联审批。

 (4)优化全流程服务(10 月底前完成)。探索企业开办全流程无纸化、标准化和智能化办理,依托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为申请人提供 7x24 小时不打烊服务。

 (5)推广电子证照联展联用(10 月底前完成)。依托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实现营业执照和各类许可证的线上申领、下载

 展示、验证使用;推进所有涉企信息归集“一企一档”、共享共用;市场主体在经营场所公开展示电子营业执照,等同于悬挂纸质营业执照。

 (6)简化企业分支机构办理(10 月底前完成)。在同一县(市)范围内,对企业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实行经营场所备案登记;为大型企业分支机构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开辟绿色通道;对部分高频办理的经营许可证,探索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开设经营项目相同的分支机构时,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后,免于再次办理相关许可证,相关部门加强事后核查和监管。

 (7)规范涉企收费行为(10 月底前完成)。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监管制度,开展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乱摊派等违法违规收费问题。

 (8)优化注销办理流程(10 月底前完成)。持续推进便利化工作,落实《企业注销指引》(2021 版),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解决企业注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注销登记服务。优化简易注销流程,将设立后未开业企业和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同时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税款的企业(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和个体工商户纳入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对

 存在轻微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待其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9)实行歇业备案制度(10 月底前完成)。建立企业歇业备案制度,实现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暂停营业,向登记机关申请歇业。

 (10)规范政府采购管理(10 月底前完成)。保障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规范政府采购支付。出台实施关于政府采购支付的政策文件,明确支付方式、支付时效、预付比例、约束问责等要求。实现政府采购互联网+监管。深入应用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实现审批、审核和备案等业务“一网通办”,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获得电力方面 (11)提高用电报装信息化水平(10 月底前完成)。将供电企业用电报装系统与政务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系统融会贯通,供电企业可提前获取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实现重大项目信息共享,推进电网建设与企业用电同时规划、施工、投产。供电企业或用户可通过线上渠道提交审批申请,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并联办理,审批结果自动反馈供电企业,实现审批流程公开透

 明,用户可在线查询。供电企业在线获取和验证营业执照、身份证件、不动产登记等用电报装信息,实现居民“刷脸办电”、企业用户“一证办电”。

 (12)提升用电报装效率(10 月底前完成)。推行 12 县市‘房产+用电’联合过户,优化电力客户用电接入时限和方式,实现低压居民、低压非居民、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的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 5 个、15个、22 个、32 个工作日以内。

 (13)加强用电收费行为监管(10 月底前完成)。开展非电网直供电环节违法行为综合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督促指导转供电主体规范收费行为,取消不合理收费,确保电价政策和优惠措施落实。

 3.获得用水用气方面 (14)提高燃气价格收费透明度(10 月底前完成)。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燃气成本及价格信息,公布燃气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明确对设计规范、材料标准、施工工艺、地下掩埋工程验收方式、验收受理时限等内容,规范燃气价格收费行为。

 (15)精简用水用气报装环节和费用(10 月底前完成)。取消与用水用气报装无直接联系的材料,压缩用水用气外线工程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占掘路许可等并联办理时间;供水供气企业施工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城市道

 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管养等相关费用,由各级政府按规定承担或减免。优化企业用水用气接入,新增供水业务办理期限由 2021 年 20 个工作日压缩至 2022 年 18 个工作日以内,扩容、改装及临时用水业务办理期限由2021年15个工作日压缩至2022年 13 个工作日以内;用气接入办理时限由 2021 年 16 个工作日压缩至 2022 年 14 个工作日以内。

 4.获得信贷方面 (16)加大对市场主体信贷投放(10 月底前完成)。推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中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业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指导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以供应链融资和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17)运用好“信易贷”平台(10 月底前完成)。扎实做好“信易贷”平台的应用、推广工作,优化提升平台使用功能,支持开展信用融资,促进资金流、信息流便利流通。

 5.市场主体培育方面 (18)实施民营企业培育工程(10 月底前完成)。深入开展民营企业培优和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就业质量好的企业做大做强,推进一批“个转企”,引进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

 (19)加快创新主体培育(10 月底前完成)。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形成核心竞争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深喀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推行“互联网+创新创业”新模式,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6.包容普惠创新方面 (20)持续优化金融服务(9 月底前完成)。加大地区首贷金融服务中心的推广与应用,依托线上+线下平台,优化小微金融配套服务,为各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贷款申请、担保受理、征信查询等“一站式”金融服务。持续优化银行账户服务,企业开户时间已缩短到 1 至 2 个工作日内,即开即用,督促银行机构落实好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政策。积极推广移动支付便民工程建设,提供多元化支付方式,方便客户资金结算,加快资金周转。加强支付受理终端管理,持续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安全、高效的支付环境,提升支付服务水平。

 (21)落实涉企减税降费(10 月底前完成)。坚持让企业受益,财政、税务、工信、招商等相关部门结合喀什实际,制定梳理产业扶持、市场主体培育、招商引资、融资贷款、企业家关心关爱等方面政策,认真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建立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机制,及时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

 (22)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10 月底前完成)。按照“绿化、美化、亮化、硬化、净化”的五化要求,重点推进实施棚户

 区和老旧小区改造、特色景观带、口袋公园、绿道等工程建设,不断完善道路亮化、城市公共服务,让城市更好服务企业居民生产生活。

 (23)完善城市运行要素保障(10 月底前完成)。着力提升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和物业服务质量,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加大道桥、供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设施的运行维护力度。

 (24)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10 月底前完成)。推进商圈、社区、街区、商店智慧化建设,鼓励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智能消费体验馆;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推动 5G、NB—IoT(窄带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试点示范,促进应用场景落地;依托“两核多星”云计算产业布局,加大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投资建设,提升算力能力支撑力度。

 (25)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10 月底前完成)。加快 5G 网络布局,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应用和各产业深度融合,支持技术和服务的融合与创新应用;推动快递末端网点、智能投递设施等快递末端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县城流通设施补短板示范工作,加快建立以县市、乡镇综合性物流配送中心和末端配送网点组成的农村物流网络。

 (26)推动教育事业发展(10 月底前完成)。扩大普惠性

 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快高中阶段多样化发展,鼓励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办学,支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资源互通,促进普职融通,增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加强智慧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应用。进一步优化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各系统间的融合对接。积极推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以在线教学、在线教研和远程互动视频会议等系统的区域化应用。

 (27)提升卫生服务水平(10 月底前完成)。完善智慧医疗保障,深入推进“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和紧密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推进辖区内各级医疗数据互联互通,构建地区医疗健康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区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医疗服务实时监管。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建设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服务平台,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拓展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病理等远程医疗服务。

 (28)优化物流交通发展环境(10 月底前完成)。放宽物流相关市场准入,开展物流领域“一照多址”改革。按照“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原则,简化物流企业开展业务的行政审批手续。依托产业援疆等优惠政策,引导国内城市知名电商物流、生产制造龙头企业,通过自建、合作、并购等方式在条件成熟的县(市)部署物流基地、仓配中心,构建外畅内通的现代物流服务网络,降低产品物流成本。切实降低物流环节费用,加大对公

 路“乱收费”“乱罚款”的清理整顿力度,加强铁路、民航等环节收费规范监管,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和公示制度,严禁违规收费。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货运...

篇四: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 (2022-2025 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创造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群众受益的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行动方案,实施期为 2022-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围绕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全面厉行“之干”不动摇,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对标全球最优,拉长板、补短板,奋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为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 坚持标杆引领。全面接轨国际标准,对标国际国内最佳实践,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形成一批标志性、制度性改革成果。

 —— 突出市场导向。以市场主体感受为第一衡量标准,

 以高效精细服务为抓手,市域联动统筹推进营商环境迭代升级。

 —— 注重动态调整。“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以工作清单为抓手,循序渐进、体系化规范化顶格推进改革进程。

 —— 强化合力推进。强化责任担当、部门协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主要目标 至 2023 年,在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各环节,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营商环境便利度水平明显提升,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达到中游水平。至 2025 年,全面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体系,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在全省全国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简政放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 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以“一件事”改革为牵引,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银行开户以及企业税务、公积金、社保、医保开户纳入全流程管理。加快实现企业开办税务(公积金)、银行与企业三方协议“网上签订”。推进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对商事主体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登记办理、电子证照应用、迁移、退出等事项实行便利化、数字化、标准化改革。全面落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住所申报承诺制,探索住所与经营

 场所分离登记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根据省政府清单及时调整县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清单事项全流程网上办、证照联办。探索建立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实现外资企业一次登录、一次认证、一次提交材料,即可办理企业注册、预约开户、外汇登记等高频事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市中心支行,列第一位为牵头部门,下同)

 2.。

 深化投资项目便利化改革。以高效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为目标,健全项目前期统筹推进机制。推动工程建设现场管控应用与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数据共享,完善多跨协同的全流程链条。深化“标准地”改革,探索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和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相关单位在项目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原则上不得增加清单外的要求,避免企业拿地后需重复论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等)深化测绘验收“多测合一”“多验合一”改革,试行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人防办)探索分阶段施工许可、分期验收等审批服务模式。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服务集成改革,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推行联合验收事项一次申报、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一体办结。

 探索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建筑师负责制综合改革。(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等)

 3. 优化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聚焦水气接入报装的堵点难点,迭代升级水气报装接入系统,推行水气报装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审批在线并联办理,对符合条件的水气接入工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加快全市用水、用气报装数据向省平台归集。(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供排水公司、华润燃气、市天然气公司)聚焦用电报装的短板问题,制定并实施有关用电报装实施方案;完善电力不间断供给保障措施。至 2023年,对低压新装用户投资界面延伸至表计,低压小微企业供电容量提升至 160 千瓦。(责任单位:电业局)至 2025 年,全面实现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公用设施接入至市场主体建筑红线零投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电业局、市通发办等)

 4. 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加强与公安、民政、税务、法院、司法、财政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实现不动产登记所需数据共享。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优化不动产登记移动端在线办理功能,提升不动产登记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拓展电子不动产权证书应用场景,推广在政府、法院、金融机构、公用设施服务机构中的共享应用。持续深化“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依托自然资源数字化改革,加快搭建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和市域空间治理数

 字化平台建设(省域空间治理平台分平台),推动规划用地用途管制、审批等内部流程优化再造。(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市法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

 5.。

 优化纳税服务流程。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个人所得税新税法和社保降费政策落地,严格落实增值税税率降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顶格减征资源税等各类税费政策。大力推进涉税事项“掌上办”、推行“一键申报”“一键下载”、深化“首次服务”机制等,进一步提升办税缴费效率。继续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模式,持续打造“税务中台”,深化税收数字化转型。探索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自动转换。至 2023 年,年纳税次数压减至 4 次以内。全面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加强与财务核算、档案管理系统的衔接,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办税缴费 100%可“掌上办”。至 2023 年,增值税发票电子化率 90%以上,办税缴费 100%可“掌上办”,电子发票(票据)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率达到 70%。(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行中心支行、市档案局)

 6.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深入推进“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推广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作业,压缩整体通关时间,进一步扩大“两段准入”的实施范围。加快“单一窗口”功能由口岸通关执法向物流、贸易服务等全链条扩展。优化海关查验作业模式,完善企业申

 报容错机制,推行“两段准入”通关模式,推进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应用。加强 RCEP 政策等外贸利好政策的宣传,通过下企业送政策上门精准服务、海关服务热线业务解答,微信平台宣传等方式,扩大优惠政策宣传面。(责任单位:海关)

 7. 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发挥信用在投标材料容缺受理、履约保证金减免中的基础性作用。降低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推行“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推动全市域评标专家共享、数字证书互认。(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接。鼓励采购人提高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和预付款比例,加大价格评审优惠力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

 8. 深化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实现企业注销申请跨部门预检、清税证明实时传送等功能。强化平台与税务、人力社保、海关等部门的数据共享,解决部门间数据传输不通畅问题。将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各类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对部分存在轻微异常状态或“股权冻结”等状态的市场主体,待其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建立市场主体定期清理机制,依法开展强制销户工作,配套探索推进企业休眠制。探索推进企业注销“照章联办、照银联办、证照联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市人防办)

 (二)推行公正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9.。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完善审查机制,落实定期抽查、投诉举报受理和回应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及时清理涉及市场准入的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文件。深入实施平台经济全链条反垄断监管。加大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力度。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调查执法力度,建立常态化举报调查、问题主动发现机制。规范涉企收费,清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竞办各成员单位)

 10. 构建简约高效的监管体系 。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和应用,在 80%以上的“双随机”抽查事项中设置和应用信用规则,按主体信用状况在抽查比例和频次上进行差异化安排。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范围,推动更多监管事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探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次免罚、“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模式。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强与省级通用平台、省级部门自建业务系统的互联互促,进一步集成风险预警系统,实现在线风险监测预警常态化。完善统一执法标准,深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高执法检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

 大数据局、市司法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11. 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加快多领域解纷一件事改革,率先在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实施解纷一件事。探索市场化商业解纷,依托浙江解纷码,构建在线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出台并实施《关于建立速裁调三位一体商事纠纷快速化解机制的意见》,强化商事纠纷化解诉调对接、诉裁对接能力,促进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探索在企业工商登记阶段建立企业送达地址告知承诺制度,提高涉企案件送达效率。推进执行领域“一件事”改革,当事人了解执行信息一次不用跑。试点依托 ODR 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开展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合同、物业等案件类型化解纷工作,提高民商事纠纷诉前化解率。推进全域数字法院建设,完善执行案款发放机制,压缩执行时限,着力提升全市法院智能辅助办案应用率和无纸化协同业务信息共享率。推动实现司法网拍、税费缴纳、标的物过户、执行款发放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完善诉调衔接机制,推进分调裁审改革,不断提升一站式解纷和诉讼服务水平,真正形成“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递进式分层过滤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建立健全鉴定人、鉴定机构诚信评价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建立专业国际仲裁院。(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2. 建立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健全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办理破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贯彻落实《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

 指引(试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个人债务重整程序的实施意见(试行)》基础上,扩大试点法院范围,鼓励有条件的法院大胆尝试,争创典型案例。全面推进破产审判,推动构建完善的企业和个人等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着力解决长期困扰破产审判的企业注销、信用修复、税收减免等问题,确保破产工作顺利有序推进,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市场主体优胜劣汰。(责任单位:市法院、市税务局、市行政中心、市银保监、人行市中心支行)

 1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聚焦半导体等五大产业集群以及食用菌、剑瓷、竹木制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加强政策引导,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改革,完善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快速反应机制,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与行政审判“三合一”改革,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持续推进专利导航项目和专利转化项目,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拓宽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促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深入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调解、维权援助服务,建立品牌指导服务站,做好企业“点单式”服务。鼓励人民法院在重点开发区园区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

 14. 加强。

 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制定出台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梳理政府对企业依法依规作出的承诺事项,未如期履行的限期解决。利用民营企业发展论坛、外资企业圆桌论坛等政企沟通平台,健全

 畅通便捷的政企互动机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定点联系、定期走访、会议论坛、营商环境监督员、营商环境咨询专家等常态化制度化的政企沟通机制,推动营商环境改革精准施策。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和涉企政策公开、信息公开机制。鼓励各县(市、区)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弘扬企业家精神。(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工商联)

 (三)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为市场主体...

篇五: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1 -

 应急管理局 2022 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积极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以“办事效率高、营商成本低、政务服务优、创业创新活力强”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应急管理领域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系列全会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XX 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2022)》要求,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对高质量发展的牵引作用,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营商环境改革发展。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主动服务,以转变职能为核心,以行政许可及行政执法服务为重点环节,全力促进我省营商环境优化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全面强化服务效能。

 1.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做到决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让市场主体第一时间了解最新政策、平等参与市场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各项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主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提高群众、企业对该项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利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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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提高全民自救避险能力。

 2.强化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完成高频事项的梳理规范工作,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审核、调整更新、复用维护等工作制度。以政务服务事项为主线,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数据供需对接。通过推行在线告知、电子材料申报、承诺证明和结果快递送达等措施,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

 3.深化行政许可便利化服务。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审批事项网上咨询、网上解答、网上办理,审批结果免费送达,为企业提供全程“零跑动”“不间断”“无门槛”服务。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强化全流程线上审批和不见面审批,更好实现“网上办、一日办、免费办”。建立“特事特办、急事快办”机制,对与疫情防控相关需实行紧急审批的事项,开辟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即来即办,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4.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依法依规梳理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事项清单、分阶段申报材料清单和受理审批标准,夯实全流程线上审批基础。通过推进工程项目审批标准化建设,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结合我省工程审批系统与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的大背景,强化全流程在线审批。

 5.不断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名称、资质资格、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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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和执业人员、服务范围、投诉处理以及执业受到的奖惩等信息,形成中介服务竞争比选机制。常态化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明察暗访和执法检查力度,倒逼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企业安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进一步加强监管,创造更加有序发展的公平环境。

 6.持续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科学制定和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建立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开展联合监管执法,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方式创新,健全数据归集与共享措施。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提升监管科学性、精准性,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有针对性依法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力度,对重点领域和根据问题线索开展靶向监管,进一步提升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比例。加强相关部门协作,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全链条监管,使监管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

 7.大力推动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全面梳理部门权力清单,完善不予处罚事项、从轻处罚事项、减轻处罚事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在严厉打非治违、严查严处重大安全隐患的同时,实行包容审慎执法监管,落实《XX 省新兴产业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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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经济”实体,只要不碰触安全生产底线,科学设置观察期、给予过渡期、实行保护期,通过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式,引导规范和督促其依法经营。

 8.进一步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安全生产领域的积极作用,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不断提升“双公示”工作水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强化监管领域失信惩戒措施,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用修复机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实行信用等级差别化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行、有效性。

 9.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内部审查程序、工作协调机制。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量,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力,坚决清理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有效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三)强化支撑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10.加强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预警机制,在高温、汛期、大风、寒潮等特殊时段,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范指南,指导企业做好领导带班值班、应急准备等工作,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次生、衍生灾害,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和应急预演,强化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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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和应急物资储备。

 11.深化学习培训提升应急队伍素质。利用各种形式、各类教育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中央、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理论水平。

 12.支持企业参与国家、地方标准制定。以申报地方标准为抓手,加强修订我省和行业技术标准,对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企业和单位给予大力扶持,助力 XX标准对接国家、国际标准,推动 XX 应急标准迅猛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按照厅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做好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履行本部门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共同整治的原则,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营商环境具体工作,并于 6 月 20 前将人员名单报机关党委。

 (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落实我厅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强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不断完善加强营商环境的方法和手段,深入监管服务企业,开展执法、监管情况问卷调查,不断推进执法检查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完善监督保障机制。通过信访、12350 接报中心、机关纪委举报等渠道,积极受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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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突出问题,与深入推进“基层建设年”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强化作风引领,全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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